【騎車載小孩不能揹?裝兒童椅也違法?】
日前有母親騎乘機車前背小孩,被檢舉後遭罰300元罰鍰。
蘋果報導內文指出『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八十八條,機車前踏板處不得搭載人員,違者罰三百元以上、六百元以下罰鍰,在機車後座加裝兒童椅背、以背巾背負幼兒騎機車都違規,機車只能在後座搭載一人。』
我們來看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八十八條第一項關於載人部份的第二到五款:
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,應依下列規定:
『二、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,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,得附載一人。
三、附載坐人後,不得另載物品。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,不在此限。
四、附載坐人不得側坐。
五、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。』
除了只能在後座搭載一人外,關於載人的部份都沒有『在機車後座加裝兒童椅背、以背巾背負幼兒騎機車都違規』相關論述,不能背、不能加裝兒童椅,看不出來相關法令有所規範。
經過與臺中市交通大隊確認後得知,兒童座椅的加裝,只要符合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八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載物規定,就是可以加裝的。
(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,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,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,伸出車尾部分,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。)
至於新聞中背巾背負小孩,主要問題在於違反符合載人要於後座的規定。
所以從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來看,騎車載小孩最合法的作法,就是直接讓孩子坐在機車後座,但也最危險。
身為家長都知道,小孩正值興奮躁動的時期,比起坐後座無法掌控孩子的狀況,站在前面或是背負於前面,看的到、管得到,似乎較為放心,但就如報載的狀況,背負於前方或是站立於前面,都是違法的,但是合法的做法,也就是讓幼齡的孩子乘坐於後方,顯然是更加危險的!
遑論台灣空氣汙染的狀況,讓孩子曝露於品氣品質不佳的環境,我想也不是父母所樂見的。
政府對此的回應,希望父母選擇其他交通方式,例如大眾運輸系統,但現行的大眾運輸系統,是否已經足夠便利,能取代騎乘機車的效果了?
是否已經夠友善,能夠接受父母帶著嗷嗷待哺孩子乘坐大眾運輸系統了呢?
鼓勵家長帶著孩子搭乘大眾運輸系統的同時,政府是不是已經準備好了?
【不只不能揹!機車裝兒童椅背也違法 媽媽全崩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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