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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news.pts.org.tw/article/701530
對於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問題,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,都已經有相關機制。立法院於集會期間,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,聽取總統國情報告。我之前也說過,只要在合憲、合法的安排下,我願意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。
然而,立法院這次修法,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「義務化」、「即問即答化」,試圖改變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,混淆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,從而產生擴張憲法賦予立委權力的疑慮。
藍白聯手強力通過「國會擴權」相關法案,引發憲政爭議。總統賴清德周一(6/24)宣布,依據《憲法》規定完成簽署、也將在同日公布法案。
賴總統強調,他反對的是國會擴權而非國會改革,這次聲請釋憲,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,確認此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。
賴總統說,《憲法》是國家根本大法,無論釋憲結果為何,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,也希望社會大眾都能支持。
至於是否會在釋憲結果出爐前,赴立法院國情報告?賴總統強調,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涉及違憲,他也已提出釋憲,還是應等到釋憲結果後再做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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